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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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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201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各区、县(市)残疾人联合会、地方税务局: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专项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的政府性基金。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488号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残联厅函〔2014〕294号)、《黑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1999〕2号令)、《哈尔滨市残疾人就业规定》(市政府〔2009〕200号令)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哈政办发〔2005〕2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现就2015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及缴费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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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01-10 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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